第5章 异地审理翻案,参军求学两不误-《极品兵王在唐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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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防卫过当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。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    从法律上讲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定是有一定困难的,有时是相当困难的,这就给坏人买通法官、律师、法医,制造冤案留下了操作空间。

    制造这起冤案的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惩处。“小愣哥”发家经历充满了血腥与黑暗,全部被挖掘出来了,杀人、械斗、故意伤人、强*奸、组织卖*yin、聚众赌博、酒吧出售摇t丸等,五毒俱全,数罪并罚,判处无期徒刑。

    马镇涛雇凶伤人,打人者未按照约定,改为持刀行凶,被打者许青正当防卫,造成行凶者被打成重伤。

    雇凶伤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中的主犯,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。若致人重伤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或者死刑。

    轻微伤不构成犯罪,但警察部门可能进行治安处罚,即拘留或者罚款。另外,还得承担被伤者的经济赔偿。

    雇凶杀人是要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的,只不过分主犯和从犯而已。

    在燕京方面强力部门的过问下,燕京审刑院依照刑法判处已年满十八岁的马镇涛犯故意伤害罪,考虑到未对许青造成伤害,情节较轻,处两年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被马镇涛雇来伤害许青的四个凶手,属故意伤害罪的从犯,没有持刀行凶的两人判处拘留十天,并处罚款两千元。持刀行凶的两人犯故意杀人罪,考虑到犯罪未遂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

    这四个凶手的医疗费自行负担。

    马镇涛之父,子虚县副县长马某知情不报,对子虚县警察、w警、来自燕京的特种兵抓捕许青未进行情况说明,对许青冤案负有一定的责任,被开除党籍和公职,也就是双开。之后马某被以包庇罪起诉。

    对制造这起冤案的子虚县警察局、审察院、审刑院、医院相关责任人都进行了双开。作伪证的被以伪证罪提起公诉,受贿的被以受贿罪提起公诉,包庇的被以包庇罪提起公诉,知情不报、不作为的被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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